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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法调整范围问题研究
¥34.3(7折)定价:¥49.0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,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相统一的根本要求,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,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。从调整对象、调整进路等方面对中国环境法进行梳理与理论剖析,使得环境法学学科成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,进而建立层次清晰、逻辑严密的环境法律体系。环境法调整对象作为揭示环境法与社会之间关联的一个学术范畴,它处于环境法本体论的视域与调整范围之内